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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业大门常打开
http://news.ins.com.cn     2008-09-01 09:54:16     来源:马璐瑶 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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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迎接另一个晨曦,带来全新空气”、“我家大门常打开,开怀容纳天地”,正如当下耳熟能详《北京欢迎你》中所唱,刚刚经过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穴修订草案》简称《草案》,拟扩大保险公司经营范围、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一旦成型,就将为金融混业大门“常打开”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一旦成型,保险业必将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时代。

  这是保险法的第二次修订。

    我国现行的《保险法》1995年发布实施,2002年第一次修订,并从2003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04年10月保险法第二次修改的准备工作就已经启动。在经过了近4年的多方博弈之后,今年8月1日,国务院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对《保险法》的第二次修订《草案》。

  记者在分析了保险法修订草案全文及说明后发现,保险法这次修订,内容变化特别大,与此前市场普遍预期相符,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进一步完善保险行业基本制度、加强保险行业自律管理、明确保险监管机构的职责、打击保险违法行为等内容悉数列入其中,近200个条款被修改。这与保险法第一次修改仅仅涉及38处变化和改动相比,无异于一次重新立法。

  预留混业空间

  当前,随着国家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不断完善,保险公司参与进了相关改革试点工作。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对这次保险法修订草案作说明时就曾表示,实践中出现的保险公司企业年金信托管理业务、第三方管理型健康保险业务等,尚未在现行保险法中规定。同时,随着国家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金融行业之间彼此渗透与合作也在逐渐加强。一些金融集团通过子公司实现了银行、证券、保险的综合经营。对此,均需要在法律上留出发展的空间。

  按照现行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及其再保险业务。而且保险公司还禁止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

  鉴于目前这些规定已不适应保险业发展和国家养老、医疗及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是次保险法修订草案拟扩大保险公司经营范围,为“金融混业”留出发展空间。

  吴定富介绍,此次保险法修订草案借鉴我国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和国外有关立法例,授权国务院保险监管机构根据社会经济和保险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核定保险公司从事养老金管理等“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据介绍,修订草案贯彻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既定方针,但也注明“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删去了现行保险法关于“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的规定。草案还特别提出,三大金融监管机构和央行之间应当建立监管信息共享机制。

    业内专家预测,未来银监会、保监会以及证监会的“三会合一”不是没有可能。

  目前,对于银行参股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投资基金公司等业务,银监会、保监会以及证监会都给予口头支持,但在我国分业监管的情况下,股权“互相渗透”步履缓慢。

  而保险业及基金业高管也称,“金融混业”在海外是通行的做法,也是未来大势所趋,目前国内已有银行系基金公司,银行系保险公司也已浮出水面,而保险公司投资基金公司的业务,也在探索中。

  “三会合一”猜想

    记者发现,成立将满十年的中国保监会将被正式写入《保险法》。

  成立于1998年11月的中国保监会,于2003年由国务院直属副部级事业单位改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但是,保险监管机构一直未在1995年和2002年版的《保险法》中单独列明。将保监会的地位和职权写进法律无疑是个巨大的进步,有利于保监会履行职责。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首次作为独立章节出现在《草案》中,其中明确了保险监管机构的12项职责,并指出,保险监管机构有权采取对监管对象进行现场检查、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发生的场所调查取证、查询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等七大措施。

  记者观察到,《草案》中提到的手段和措施与《证券法》对证监会、《银监法》对银监会的监管手段和规定大体类似,也就是说,这三家金融监管机构通过这次修改《保险法》之后,在具体的监管手段和措施方面达到了基本相同。

  据了解,本次监管机构作为单独章节进入《草案》,主要是参照《证券法》、《银监法》,对保监会的监管职责和措施做出规定,这些规定也是根据保险监管的实践经验及保监会的三定方案做出的。

  世间万物,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今年,国家大刀阔斧地进行大部制改革,新组成了五个大部门,但是之前讨论很热烈的金融监管部门却没有进行整合,然而此次保险法修改似乎透露出了一大信号——金融混业经营是趋势,那么与之相应的“三会合一”也必定是趋势,当然,“三会合一”还将是个时间问题。实际上,管理层一直没有放弃“三会合一”,十七大二中全会上提到,金融要逐步向混业经营过渡,这就说明“三会合一”是趋势。

  有专家预测,“三会合一”的实现短则三年,长则五年就可有结果。

  事实上,“三会合一”就是要和金融混业经营相统一的,而真正的混业经营是指在风险控制的原则下实现资源共享。一旦实现,则预示着混业大门会“常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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