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上午,中国平安(601318.SH,2318.HK)2008年中期业绩网上说明会如期举行。
在虚拟的网络交流平台上,险商涉足房地产引发投资者兴趣。实际上,就在前一天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分组审议现场,这一话题同样引发热议。
由于保险法修订草案的审议尚在讨论阶段,接受投资者答疑的平安众高管在这一问题上出言谨慎,仅陈述对该领域的乐观看法及政策限制。
而事实上,自中国保监会将“投资不动产”字样的保险法修订草案提交全国人大日起,有关保险资金投资在该领域投资阳光化的讨论就已在业内引起强烈期待。
久期困顿下的地产期待
在被网友问及对不动产投资的看法时,中国平安品牌宣传部总经理盛瑞生表示,“房地产投资期限长,长期来看风险较小,与保险公司的资产匹配。”
在尚无相关政策出台的背景下,如此明确的陈述无疑表达了该公司对这一领域的期待。
对于国内众寿险公司而言,久期不匹配一直成为难于突破的资产配置梦魇。按中国平安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金绍梁在网络平台的回复,“目前保险资金的负债期限比较长,而资产的久期比较短,期限不匹配。”
在现有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中,固定收益类资产一直是保险公司试图解决资产久期匹配问题的少有途径,但同样由于长期债券发行量的限制,平均负债久期往往长达15年以上的寿险公司往往难以在这个市场上买够所需的份额。
按金的说法,平安所投资的债券基本都是用于资产负债匹配的长期债券,但平均的久期不过6年。
这一数据的披露引起了不少行业分析师的注意,按一位上海某卖方机构的研究员说法,之前业内对平安债券类资产久期的猜测约在7-8年。“问题比我们想象的要严重”,该研究员表示。
按较早前中报的披露,债券投资是中国平安数千亿投资资产的最大配置去向。由于股市的持续低迷,2008年上半年该公司投资组合中债券投资的比重,又从40.22%猛增至52.43%。
“对于采用负债驱动式管理的保险公司而言,长期上合理久期匹配的意义甚至远大于公众们关注的短期收益”,在中期业绩发布会上,中国平安高层对记者坦言。
“随着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拓宽,未来我公司资产负债久期匹配将更加趋于合理”,金绍梁将解决路径希望给予投资渠道一途。
“阳光化”正名
金绍梁表示,“根据相关政策,保险公司目前不能进行商业性房地产投资,但购买自用性物业是可以的。”
事实上,以自用性物业的名义曲线进军房地产领域,这在保险业内已是公开的事实。
以中国平安为例,2007年初,该公司以超过30亿元的代价,盘下北京最著名的烂尾楼美邦国际中心;11月又斥资16.568亿竞得深圳福田中心区一处仅2万平米的核心商务地块,按宗地出让的规划条件,平安将在此修建深圳第一高楼。
对于这两宗投资,中国平安对外的解释皆为“自用物业”。
值得一提的是,2006、2007年中国平安年报显示的该公司物业投资回报率分别为8.4%和11%,双双跑赢其投资组合均值。
然而,这种以自用物业的名义曲线进军地产业的模式,腾挪空间毕竟有限。
接近保监会一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国内的大型公司,都会在几个中心城市自建或买入“自用物业”。但“每个城市往往只有1-2个机会,如果买得多了,就说不通了”。
近日热议的保险法修订草案,被业内普遍认为是一桩“正名”法案。因为在这份草案中,已经按其它法规、通知等形式确认的,诸如保险公司控股证券企业,保险公司投资股市等既定事实,都将被立法确认。
相比之下,“投资不动产”显然是相对上述确认既定事实,更为明确的一则投资渠道放开举措。
上述接近保监会人士称,这一新规则的确认是对2006年6月,《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为保险公司投资银行、不动产和基础设施开闸的必要法律准备。从另一方面,也将从根本上解决上述的“自用擦边球”。
据新华社报道,在26日午后的讨论中,担任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央行前副行长吴晓灵更提出,“投资不动产”这一表述空间太窄,建议改成“不动产和股权投资”,保险资金除投资不动产外,其实还可以投资电网、电厂等。
吴认为,只要控制好投资结构和比例,这类投资会更稳健。
一位接受记者访问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人士同样将此解读为对现有投资尝试的法律“正名”。尽管早在2006年3月出台的《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中,基础设施投资之门便已对保险机构打开。但无论最初国务院批复的120亿元试点额度,还是之后的保险军团集体拿下京沪高铁13.913%股权,毫无例外的均采取了特事特批的方式。
该人士认为,通过立法的确认,基建领域的投资大门也将真正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