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网首页 >> 新闻中心 >> 监管动态 >> 正文   [我要投保] [我要展业]
保险公司偿付监管升级 能力不足高管将限薪
http://news.ins.com.cn     2008-07-01 10:05:53     来源:新快报
页面功能   [字号: ]  [打印]  [关闭]                 [保险热谈]   
 

    在讨论逾半年之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草案)》(下称《规定》)终于获得保监会原则性通过,预计将在近期正式公布实施。据业内人士透露,此次通过的草案与去年底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区别不大,实施后将废止2003年开始实行的《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

  由于偿付能力关系到投保人的利益,因此偿付能力充足率(即保险公司的实际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率)是保险公司经营的重要指标。早在2003年,保监会就公布了《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俗称“1号令”),要求将偿付能力充足率小于100%的保险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而此次《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则提高了这一监管标准,将偿付能力充足率分为100%以下、100%—150%及150%以上三等。其中,充足率在100%以下的保险公司将被限制资金运用渠道,将遭到保监会采用“责令增加资本金、限制向股东分红、限制董事、高管薪酬水平和在职消费水平,甚至责令停止开展新业务、拍卖资产等”措施进行监管。此外,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到150%之间的保险公司将被列为关注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50%以上的方为正常公司。

 
 相关信息   更多>>

   保险公司偿付监管升级 能力不足高管将限薪 (2008/07/01)
   保监会将出台加强偿付能力和公司结构治理规章 (2008/07/01)
   保险营销工作委员会本月成立 (2008/07/01)
   保监会拟出台监管制度系列文件 (2008/07/01)
   afdadsfdsa (2008/06/30)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将于明年7月1日起施行 (2008/06/30)
   保监会关于做好奥运赛事期间赛场外公众场所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2008/06/30)
   证监会牵头 12部委联查上市公司 (2008/06/30)
   中保协推进资格认证考试 (2008/06/29)
   保监会要求做好汛期保险工作 (2008/06/29)
   关于做好汛期保险工作的通知 (2008/06/28)
   保监会欲加快放行保险公司投资基金公司 (2008/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