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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将于明年7月1日起施行
http://news.ins.com.cn     2008-06-30 10:44:21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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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6月28日联合发布了我国第一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这是中国会计审计领域的又一重大改革举措。

  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在此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该基本规范将于2009年7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非上市的其他大中型企业执行。

  根据这一基本规范,执行基本规范的上市公司,应当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据财政部会计司介绍,该基本规范一大突破是科学界定了内部控制的内涵,强调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有利于树立全面、全员、全过程控制的理念。基本规范强调,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该基本规范还有机融合世界主要经济体加强内部控制的做法、经验,提出了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要素,即构建以内部环境为重要基础、以风险评估为重要环节、以控制活动为重要手段、以信息与沟通为重要条件、以内部监督为重要保证,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五要素内部控制框架。

  此外,该基本规范还开创性地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以政府监管为促进、以中介机构审计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内部控制实施机制,要求企业实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制度,并将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国务院有关监管部门有权对企业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明确企业可以依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本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这是我国继实施与国际接轨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之后,在会计审计领域推出的又一与国际接轨的重大改革。观察人士认为,这一被视为稳定资本市场发展“基石”的举措,将为中国企业防范风险构筑一道“防火墙”,有助于提升中国海外上市企业的市场形象,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总体处于起步阶段,在国内一直没有统一的内控规范,加上一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意识淡泊,也出现了一些企业内部控制失效甚至舞弊的案件,损害了投资者利益,在市场上造成了恶劣影响。此外,由于企业内部控制不规范而使银行产生大量不良贷款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针对这些问题,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于2006年7月15日发起成立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研究推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问题。此次基本规范的发布,标志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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