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发生后,去灾区采访。走前,母亲对我说:“保险业在电视上被抨击,赔得少,赔得慢。”我向她解释,地震是除外责任,对于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保;另外,灾后理赔勘查要有一个过程。
在灾区采访期间,每天给报社发“灾区日记”的同时,也给母亲发电子邮件。还没回到北京,母亲给我打电话,她看了我的日记,看到保险公司的员工、营销员在自己无家可归的情况下、在丧失亲人的悲痛中,第一时间寻找客户、为客户办理灾后理赔的事迹后,她说她改变了原先的看法。
改变看法的不仅仅是她,还有我。
大灾面前,中国保险业呈现出来的坚持,让我看到一个行业的进步。
首先是对合同、契约的坚持。
1998年湖南、湖北洪灾,损失严重,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向保险企业下达命令,要求保险公司按投保企业报损赔付,有些甚至超过保险额度。一时间,保险公司在行政命令前左右为难。
汶川地震,在某种程度上,也将保险行业放到了类似的尴尬境地。在普通的企财险、家财险中,地震是除外责任,按合同,不赔;但在一切以灾区为重的大前提下,一些法律专家提议打破常规,要将保险合同中地震除外责任废除,媒体也在指责保险行业赔得太少。强大的社会压力面前,赔不赔?赔多少?直接关乎到行业生存。
这样看来,5月29日,保监会吴定富主席在四川抗震救灾现场办公会后的表态,就有了其重要意义。当天,吴定富主席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抗震救灾,保险业全力以赴义不容辞,商业保险公司以经济补偿造福人民为准则,理赔的原则是重合同守信用。”
保险是一项经济活动,既然是经济活动,就要按经济规律来办事,一切依保险合同来办。事隔十年,保险行业终于守住了行业基准。
这是监管层的表态。微观上,那些最基层的营销员也给了我同样的感动。
地震当天,就有保户来向中国人寿都江堰市聚源镇营销服务所刘开容咨询,地震赔不赔。刘开容当时是这样答复客户的:“我要再看一下合同,和公司沟通一下,如果是我们的责任,绝对会一分不少地赔。”依靠公司,她后来也是如此兑现了承诺。5月26日,她给我看的理赔记录上,该营销服务所已向23名被保险人的受益人支付给付款超过100万元。
其次,源于对合同的坚持,引致对客户的坚持。
几乎所有的寿险公司,在地震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就向全社会承诺要按合同严格赔付。于是,“寻找客户”成为保险公司灾后理赔的重要一环。成千上万个营销员在灾后居无定所的情况下,寻找联络客户并抢救客户;保险公司的客服人员,舍小家顾大家,连续值班,发短信、下乡镇;更多的公司,采取人性化措施,简化理赔流程和手续、简化身份证明、实行无保单赔付、取消定点医院限制、先行赔付等,并在重灾区设立现场理赔服务台,现场办理理赔事宜。来自中国人寿的统计,该公司1.3万多件报案中,只有不到4000件是客户主动报案的,公司主动出击核实的案件超过9000件。
再次,保险企业、保险人对社会责任的坚守。
6月20日,中国平安发布今年的企业公民报告,意在将抗震救灾工作长期化。之前,中国人寿承诺要助养所有地震孤儿,并在逐步落实推进这一计划。中国人保分期分批派出志愿者赴灾区协助救灾、灾后重建工作。
来自和讯网的统计表明,截至6月24日,保险业的捐款已经超过2.9亿元人民币。在特华财经研究所所长李茂生看来,“这正证明了保险是负责任的行业,赔款是要按合同执行的,承保的,要赔;没保的,坚决不能赔;保多,多赔;保少,少赔。法外执行非常要不得。但保险业不是没有人情,通过捐款履行社会责任。”
用保监会某位官员的话,此次汶川地震,保险业的举动“问心无愧”。